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天柱县交通运输局的 E52262720230006D8001001天柱县江东清水江大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于 2024年01月12日13时20分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智恒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报价(元): 0.03 |
报价说明: 勘察设计部分投标报价:1711355元;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部、省有关规定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经审查批复且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预算审计的金额下浮3% |
投标工期: 600 |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张加超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21202200170 |
企业业绩: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G210线韩家店桥等五座危桥改造工程一标段、G326线友谊桥危桥改造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公路建设养护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报价(元): 0.03 |
报价说明: 勘察设计部分投标报价:1703260元;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部、省有关规定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经审查批复且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预算审计的金额下浮3% |
投标工期: 600 |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黄筑江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22006200800958 |
企业业绩: 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G210线韩家店桥等五座危桥改造工程一标段、G326线友谊桥危桥改造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遵义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市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 ;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报价(元): 0.03 |
报价说明: 勘察设计部分投标报价:1720000元;施工部分投标报价: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部、省有关规定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经审查批复且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预算审计的金额下浮3% |
投标工期: 600 |
工期说明: |
质量: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要求:满足现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的设计深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安全目标: 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吴学超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贵1502011201206356 |
企业业绩: 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土建工程、中南铁路洪洞龙马集运站(洪洞境)公路连接线工程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1月16日至2024年01月18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天柱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15286310666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弘典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885556462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凯里市迎宾大道29号交通大厦、0855-8220267)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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