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危桥改造项目(第二批)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4〕10号、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伊交发〔2024〕39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助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补助投资55.95%;地方财政资金44.05 %。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境内,分别位于莫里青乡及景台镇。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共计危桥重建2座,其中中桥1座、小桥1座,桥面总面积为632㎡。
2.3计划工期: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11月30日,总计87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 | 工程主要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一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危桥改造项目(第二批)昌盛大桥 | 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桥梁下部结构,桥面铺装等建设。 | 1904570 |
二标段 | 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危桥改造项目(第二批)刘家桥 | 项目包括桥梁上部结构,桥梁下部结构,桥面铺装等建设。 | 146464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每个标段不可兼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2024年8月8日到2024年8月14日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完善投标信息: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完善投标信息,避免出现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问题。
4.2已在四平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尽快联系CA公司人员办理CA激活,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可办理,省内互通。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4-3211113。投标交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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