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标段、A2标段、A3标段、A4标段、A5标段
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
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最近一年 2020 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或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评分办法2.2.1:第一信封评分构成:40分,
1.施工组织设计:30 分;
2.主要人员:4分;
3.其他评分因素:6分,其中:
(1) 技术能力:2分;
(2) 履约信誉:2分;
(3) 企业业绩:2分。
(四)、评标办法前附表:
删除以下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当某个标段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超过 3 名时,评标委员
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以上按得分顺序留取前 3 名参加第二信封评审。 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 3 名且没有超过 3 名时,不再进行评分。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本次澄清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前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246023465
代理机构:黑龙江鹏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0451-58976202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二大道外滩1898A5栋2单元1201室
邮 箱:hljpy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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