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2023年5座危桥改造工程及G316旬阳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6月12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CSP-旬阳市-2024-00710
项目名称:旬阳市2023年5座危桥改造工程及G316旬阳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9,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3年5座危桥改造工程及G316旬阳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9,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9,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工程检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9,300.00 | 409,3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施工合同工期确定,与施工合同工期相同。(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3年5座危桥改造工程及G316旬阳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⑨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2023年5座危桥改造工程及G316旬阳县城过境段公路工程项目试验检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或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http://zxgk.court.gov.cn);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平台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12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须携带投标报名回执、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在(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部)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 139号进行登记确认,登记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未登记确认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现场确认报名时间:磋商文件规定发售时间的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3 、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安康市)系统,直接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的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电子 响应文件 技术支持: 4009280095、4009980000;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旬阳县旬阳大道54号
联系方式: 13991532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
联系方式: 029-818842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29-81884278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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