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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2标段

· 2022-07-27

东宁市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2标段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东宁市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B2标段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交发[2022]223号《黑龙江省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东宁市交通运输局以交发[2022]48号《关于对东宁市202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049.7111万,项目建设资金为车购税补助资金约占比51.5%和地方配套资金约占比48.5%,项目建设业主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绥阳至沙河子公路K32+040处,桥梁编号X204231086L0040,全长182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4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5 招标控制价:8580704.21 元(给定清单中暂列金按3%计取;安全生产费按1.5%计取)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1个标段。

2.7项目建设工期425日历天:项目计划 2022 0901日开工建设, 2023 10 31 日交工通车缺陷责任期1年。(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的施工企业。

(2)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年(20177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承担过中型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为准;须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3)人员最低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20177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项目经理承担过中型桥梁工程施工业绩至少 1 项,且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交工报告为准;须提供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且上述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被否定。

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21月至20226月企业为其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20221月至2022 6月企业为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及身份证号、密码等

(4)信誉最低要求(近三年20197月~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全国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不得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5)财务要求:

①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良好,有足够满足本项目施工组织需求的流动资金。

②2019年--2021年的资产负债情况,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和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2 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税金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中“税金”有关规定,定额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编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27日15时00分至2022年08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09时00分

7.2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电子投标工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下载。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7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如遇清单问题请拨打技术电话4009980000询问。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东宁市交通运输局;0453-3622508。

招 标 人:东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光明街3号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453-3631420

招标代理: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451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453-6763999

日 期:2022072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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