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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07-19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黑龙江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规定要求,县审计局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县委宣传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等9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收支任务。一是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县财政、税务等部门不断强化收入征管措施,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4亿元,较上年增长9.8%。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安排资金12112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发放稻谷生产者补贴12700万元,安排7599万元,用于乡村振兴项目补助。安排行政事业、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支出共计37478万元,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扎实推进民生福祉提升。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公用经费和一般性支出,节省资金用于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全年民生支出22.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为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发放生活保障资金435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达到每人580元。基本公共卫生人均经费标准达到每人79元。投入资金4503万元,改造老旧小区50个,惠及1728户居民。投入1151万元,建设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四是财政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财政预算管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实现同步编制、审核和批复,财政重点评价、部门整体评价工作稳步推进。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1.39亿元,总支出27.66亿元,上解支出92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60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09万元,年终结余168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5960万元,总支出15010万元,上解支出7万元,调出资金160万元,年终结余78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0万元,支出9万元,年终结余21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障重点领域财力支持,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不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补助1000万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中彩票公益金收入400万元,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万元,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未按规定弥补养老金收支缺口。

  (二)预算编制不细化。2021年,省财政厅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920.66万元,县财政局编制年初预算时,有1159.95万元未细化到用款单位和具体项目。

  (三)部门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2021年,县教育局代编应由所属单位实施的高中贫困助学金补助匹配资金31.57万元、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补助匹配资金29.7万元、爱心工程285.8万元三个项目预算;县卫生健康局代编应由乡镇卫生院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县级配套35.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县级配套312.59万元两个项目预算,部门代编项目预算共计695.26万元。

  (四)批复部门预算不准确。2021年,县人大批准本级预算189614万元,剔除财政代编预算等24348万元,县财政局应批复部门预算165266万元,实际批复170423万元,多批复5157万元,其中:给70个部门单位多批复预算8554万元,给72个部门单位少批复预算3397万元。

  (五)虚列支出。2021年,县财政局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61万元,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资金实际未拨付,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形成虚列支出2.61万元。

  (六)未按规定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截止2021年末,用于污水处理债券资金1.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资金365.69万元、用于圣泉路资金233.9万元,共计601.29万元连续结转两年,县财政局未及时清理收回。

  (七)预备费使用需进一步规范。2021年动用的预备费中,部分支出用于经常性预算支出项目,而没有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开支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项目,如用于工资支出1297万元、用于运转经费支出156万元。

  (八)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归集专户结余178.81万元未缴入国库,于2022年1月缴入国库。

  (九)申报预算未同时报送绩效目标。一是 2021年一心乡卫生院等112个预算单位的483个年初项目预算未设定绩效目标;二是县乡村振兴局等13个预算单位21个追加项目预算未设定绩效目标。

  (十)项目预算调整未同步调整绩效目标。2021年,4个预算单位的13个预算项目,在执行中进行了调整,项目预算调整未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共计353.98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闲置。截止2021年12月末,县新店林场等4个单位闲置房屋共10处,面积6554.67平方米。其中:新店林场3处,水资源与节约用水服务中心1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处,第三中学4处。

  (十二)未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20年,安排重大投资项目17项,金额2.17亿元,2021年公开2020年政府决算时,未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十三)部门预决算公开未编制目录。2021年,在杜尔伯特县政府网公开的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均未编制目录。

  (十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县财政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货币资金36216.2万元。2020年末保证金专户余额33.19万元,未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反映。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的9个部门预算单位共收到财政拨款23227.33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18万元。2021年,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德力戈尔园区服务中心,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期间服务费18万元,其中:审计费12万元,法律服务费6元万。

  (二)违规将财政资金划转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3922.8万元。2021年12月,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德力戈尔园区服务中心将财政资金从其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共计3922.8万元,其中:中水回用项目资金655.59万元,污水处理项目资金3267.21万元。

  (三)扩大开支范围1.49万元。县民政局2021年为敬老院25名工作人员购买鞋帽,金额0.41万元;以差旅费的名义为13名参与养老机构包保的工作人员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县内养老机构包保人员补助1.08万元。造成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1.49万元。

  (四)不符合规定票据列支7.18万元。县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11月支付野牲饲养场办公费0.5万元,发票中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均未填写;支付电脑耗材款0.15万元,货物名称开具为电脑耗材款,数量10台,无具体耗材名称;12月支付办公用品0.45万元,发票后未附销货清单。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下乡租赁车辆支出0.56万元,未附具体出车记录明细。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德力戈尔园区服务中心用发票记账联(扫描件)列支测绘费5.52万元。

  (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48.96万元。县民政局调拨给各乡镇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预算单位电脑、打印机、高拍仪、扫描仪、摄像机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6.24万元,未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未冲减固定资产账。县委宣传部账面固定资产清洁卫生车辆33台,价值117.3万元,于2011年调拨给各乡镇政府,未办理固定资产调拨手续,未冲减固定资产账。县卫生健康局安装核酸移动板房3个,单价1.98万元,合计5.94万元,其中每个板房安装空调1台,单价0.17万元,合计0.52万元,卫生健康局只将3台空调计入固定资产,少计固定资产5.42万元。

  (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20元。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工出差,在无锡市、衢州市住宿共计3天,按住宿费每天340元报销,超过到省会城市外其他城市出差住宿费报销限额标准300元/天的规定,超标准报销住宿费120元。

  (七)公务用车未实行定点维修。县委办公室2021年车辆维修费支出16.79万元,分别在不同的车辆维修店进行维修,未实行定点维修。

  (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按规定实行单车核算。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台车支出6万元;县委宣传部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台车支出8万元。均未实行单车核算。

  (九)无形资产未入账0.29万元。县民政局为低保中心购买办公软件0.17万元,为婚姻登记中心购买办公软件0.12万元,合计0.29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

  (十)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县委办公室2020年末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结存17.76万元,在编制2021年度部门预算时未将上年度结余资金编入预算。

  (十一)部门项目预算未编报绩效目标。杜尔伯特经济开发区德力戈尔园区服务中心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申报部门预算654.1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预算516.55万元,未同时编报绩效目标。

  (十二)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16.57万元。县民政局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平台采购电脑7台,打印机3台,金额4.03万元;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12月购置电脑打印机金额3.99万元;县委办公室2021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入电脑6台,打印机2台,金额4.75万元;县蒙古族实验小学采购电脑6台,金额3.8万元。上述单位均未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合同签订不规范5.5万元。县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5月支付野牲饲养场维修费5.5万元,与大庆宏顺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该合同无施工日期及工程量等相关信息,也无工程(预)决算书。

  (十四)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收取履约保证金1.7万元。2021年6月19日县卫生健康局与内蒙古环蒙民创工贸有限公司签订医用充气帐篷采购合同,合同约定签订合同之日,内蒙古环蒙民创工贸有限公司按合同金额34万元向卫生健康局提交5%履约保证金,实际交付履约保证金日期2021年6月28日,比约定日期晚9天。

  (十五)会计核算手续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县工业信息科技局2021年1月支付网卡费0.1万元、5月支付电话费0.2万元、11月支付办公费0.8万元、12月支付野牲饲养场维修费0.5万元,金额合计1.6万元;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商品和服务费用中列支购买马甲15件,每件350元,金额0.52万元。以上支出票据均无财务负责人签字。

  上述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之中。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三、审计移送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发现并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件,问题金额18万元。

  四、加强和改善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衔接,增强公共财政的统筹能力。统筹整合财政资源,将部门单位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常态化机制,定期对部门单位银行账户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等开展集中清理,提高财政统筹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格预算编制管理,落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控制代编预算规模,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准确批复预算,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虚列支出,增强预算约束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融合,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改进管理措施,完善管理办法,增强绩效评价权威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切实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大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对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五)深入推进预算体制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真实完整全面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与可持续情况,为财政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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