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桥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SG0900G250611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山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宏伟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梵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山桥工程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危桥改造。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6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163120.61元。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13日,总工期120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不少于1个。
3.1.3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2月-2025年04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提供相应材料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
3.3信誉最低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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