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和县2025年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
2、项目招标单位:泰和县农业农村局
3、项目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境内;
4、项目规划设计范围及内容:对泰和县23个乡镇场圩镇和特色点进行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供水入户管道 181824m、安装路灯 6812 盏、危桥改造2座、道路改建14.2km、生态停车场 55200㎡、充电桩276个、垃圾中转点 91 处、广告位 7500㎡、入户便道186.7km。对该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绿色建筑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其中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需经相关监管部门和图审部门审查通过,在项目开工建设后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技术交底、答疑和设计变更等各项工作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6、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单位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工期:自委托协议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供方案设计,5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且通过专家和部门评审,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之后40天内通过图审并出具施工设计图。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130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建筑设计主持人(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拟派的建筑设计主持人(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需提供开标当月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3、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道路、电气、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各一名,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证书资格,所有参与投标设计团队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所有设计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一一住建大数据-一企业数据(人员数据)中可查询,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
5、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通知投标人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6、根据《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实行承诺制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2024】11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在1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即可)。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可免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也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无效标作废标处理。
7、企业业绩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因网上开标有关规定,本次招标活动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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