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荣县色嗡桥等2座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聂荣县色嗡桥等2座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聂荣县色嗡桥等2座危桥改造工程(第二次)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24]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聂荣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费用从2024 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中列支,招标人为聂荣县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那曲市聂荣县(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建设规模:新建色嗡桥、查曲河桥2座桥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桥梁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工程、标志标牌等,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全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 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近一年(2022年或者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近五年(2019年-招标公告发出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类似的公路工程或者桥梁工程业绩,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其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 (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即2021年1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日)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各投标人不得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列入从业禁止名单。 (4)近三年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近两年内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有围标串标记录的企业不具备投标资格。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项目经理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主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项目总工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它在建项目任职,并提供承诺书;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招标阶段不作要求,中标人后与甲方合同约定。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在主要机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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